李书华律师法律咨询网

lishuhualush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2010-09-01 16:48:04 来源:李书华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主要根据犯罪客体来区分。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但主要客体是公共秩序。从刑法分则对寻衅滋事罪的表述来看,立法也明确将破坏社会秩序作为该罪的构成要件。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然而,当行为人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时,又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呢?此时可以把犯罪对象是否特定作为判断依据。当犯罪对象特定时,该行为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其行为应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当犯罪对象不特定时,该行为侵犯的主要是公共秩序,其行为应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犯罪对象不特定,就意味着不特定的财物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下,随时有遭到侵犯的可能。与此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导致不特定人即不特定财物的所有人缺乏应有的安全感。因此,当犯罪对象不特定时,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必然是公共秩序。这从刑法分则对两罪罪状的表述也可看出。立法在对两罪的表述上,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寻衅滋事罪中毁坏财物的行为必须是任意的。表明立法对两罪在犯罪对象是否特定上的要求是不同的。另外,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虽均为故意,但故意的内容却有所不同,前者毁坏财物是手段,后者却是目的。

 

大家都在看

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1、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