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书华律师法律咨询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2009-09-05 17:09:10 来源: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8-08-04 19:29: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据规定》)的颁布,对整个中国的老百姓的诉讼观念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首先表现在对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方面。过去我们只重实体、不重程序,现在法官的程序意识提高了。另外,民事证据规定统一了证据规则,完善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解决了审判实践中突出问题,对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利,完善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几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实践中,民事证据规则所确立的证据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法官的证据意识和观念未得到根本改善,规定本身的局限性也影响着其功能的实现,民事证据规定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下面笔者就自己在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发表以下观点:
一、 民事证据规定弱化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民事证据规定》对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和形式及具体程序作了详尽的规定,总的要求适应中立审判的需要,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规范和弱化法院调查取证的职权。在我国的法制大环境下,社会整体及公民个体的法律意识欠缺,在诉讼中调查难、取证难,仍然是影响诉讼进程的突出问题。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有限,在有些证据不属于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范围,而这些证据又直接关系到案件主要事实的认定,法官在案件真伪不明时能否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对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民事证据规定》第十五条列举了两种情况:一是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事项。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不能主动调查取证。这一内容颁布以后,通过几年来的运行状况,我们发现老百姓对这一条意见比较大。老百姓认为,民与官的关系就是替我做主的关系,我把矛盾交给法院,法院应该出一个结论。如果当事人穷尽其力所举的证据仍然使案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笔者认为,这时应该赋予法官一定限度的调查取证自由裁量权。
二、证据时限制度过于严格。
在《民事证据规定》颁布前,当事人随时可以举证,甚至在宣判前当事人提出有新的证据,法官只得延期审理。判决刚公布,当事人又拿出一个证据,提出再审申请,这种情形被学者们深恶痛绝,认为我国民事诉讼中最糟糕的就是举证无期限。《民事证据规定》在逾期举证上规定十分严格,要求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超过期限法院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而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遗憾的是在举证期限的问题上,理应可以放宽一点,给法官一点权利。实践中,尽管举证期限已经超过了,但是当事人提交了一份足以影响法官判案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就应该允许法官有一点自由裁量的权利。虽然在该条设定了一个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举证,但是如果没有申请延期举证,即使他有核心证据,法院也不能采信。因此,我们认为该条设定的缺乏变通,太僵硬了。
三、 举证时限延长的时间及次数不确定。
《民事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可以是适当的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由上可知,举证时限的的延长及次数不明确,容易给当事人找借口,从而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法律应对举证时限延长的时间及次数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举证期限不应超过二次,否则,举证期限制度就会显得极不严肃和毫无意义,甚至给当事人以举证无期限的错觉。当事人第二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并获得准许后,当事人如果认为仍不能举证,可在第二次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而不是再一次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四、举证责任倒置中对医疗事故的规定值得商榷,过分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责任。
我国《民事证据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了八种情形,这八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七种是有实体法律依据的,惟有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没有任何实体法律依据。
《民事证据规定》实施以后,医疗纠纷越来越多,赔偿数额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的工作。其实《民事证据规定》忽略了两个现实条件:第一,在医疗事故中,没有正确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把这两种事故统统放在医疗事故中。其实,在医院发生的事故有的是技术性问题,医生的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有限;有的是责任事故,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第二,我国医疗机构的条件和等级不尽相同,所以判断标准也应区别对待。
此外,医疗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医疗事故时也有冲突。卫生部、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不赔,而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如果受害人有损害事实,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这就出了个笑话,构成医疗事故的赔得少,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赔得多。因此,在举证责任倒置理解不正确的导致的后果是中国的临床医学受到了限制,中国的医学进步受到了阻碍。
总之,《民事证据规定》所确立的一系列证据规则不论是对老百姓参加诉讼还是法官审理案件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对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不可否认,证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新制度的作用,克服新制度存在的不足,使民事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
作者: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李秀兰
- 大家都在看

一、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1、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